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澄迈县审计局主要职责
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规章;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的发展规划和计划。
2、负责对本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;对县级各部门、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;对乡(镇)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;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提出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。
3、依法对金融机构的资产、负债和损益状况进行审计。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全县国有企业、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,以及含有国有资产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。
4、对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由县政府委托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、社会捐赠资金、环境保护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(资金)的财务收支情况,进行审计监督。
5、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、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,进行审计监督。
6、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,负责做好全县党政、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工作;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或法人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。
7、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内部审计工作;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。
8、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。
办公电话:(0898)67623291
传真:
局 长:王 斯
副局长:邱育和、符司铭、劳海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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